企业在职职工培训问答
一、问题
问题1:哪些人员可以享受政府的企业职工培训补贴?
答案: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工作,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连续在我市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的职工,当年度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可享受政府培训补贴。
问题2:具体的补贴标准是多少?
答案:(1)参加上岗类职业技能培训,取得市人社等部门颁发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就业培训合格证书的,按300 元/人标准给予补贴;
(2)参加初级、中级职业技能培训,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,分别按400 元/人、500元/人标准给予补贴。
(3)我市企业职工参加当年度公布的紧缺型高技能人才职业(工种)培训,并取得高级、技师、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,分别按800元/人、2000元/人、3000元/人标准给予补贴。
同一年度内,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,同一工种、同一等级不能重复享受。
3、具体补贴方式是什么?
答案:按照“谁出资培养,谁享受补贴”的原则,对企业出资培训的,培训补贴核拨到企业;职工个人参加社会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,由个人先行向培训机构缴纳培训费用,再委托机构办理补贴申领手续或个人直接申领。
二、服务依据:宁人社[2014]22号、宁人社[2012]438号、宁人社[2014]186号
本校是经人力资源部门批准的正规学校,可委托办理政府补贴,欢迎您到我校参加培训